“天然氣漲價是必然趨勢,但結合蘭州實際,我們贊成第一套調價方案,也就是每立方米漲價0.25元”,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蘭州市民用天然氣定價聽證會于11月5日下午在蘭州市西北賓館舉行。圍繞民用天然氣價該不該漲、漲多少算合理等熱點問題,13名聽證代表代表各自“利益”展開了激烈“庭辯”,“庭辯”的結果是多數人同意第一套調價方案,即每立方米上漲0.25元,最終漲至1.7元/立方米。聽證會主辦方——省發(fā)改委最后表示,將把各方意見匯總后,報省政府審定后再另行公布最終調價方案。
聽證代表質疑氣價氣表成本不透明難服眾
當天持續(xù)2個多小時的聽證會,最終也成為一次消費者代表不斷追問供氣成本和儀表費用真相的“質詢會”。
牛建新、韻興宏等代表認為從經營方提供的報表看,對方并沒有虧損多少,氣價適度上漲可以理解,但氣價的成本和更換儀表的費用折算應該如何計算?供氣行業(yè)是壟斷行業(yè),應該委托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氣價、氣表的成本進行監(jiān)審,并對供氣企業(yè)的財務狀況進行審核,才能以理服眾。
一代表會后告訴記者,本次聽證會不僅無法走出“逢聽必漲”的怪圈,而且燃氣企業(yè)還欲“搭車”收取燃氣表報廢更新費用,換一個燃氣表費用需要400余元,這個價格公平合理否?其次,將其分攤到每立方米燃氣中增收0.18元,這樣收費也明顯不合理。
-庭辯焦點
漲還是不漲3代表反對漲價7代表支持漲0.25元
本次聽證會一開始就“火藥味十足”,反漲派、從漲派、挺漲派三方的態(tài)度都很明確。省發(fā)改委有關部門首先公布了此前已向社會公布的兩套調價方案,并介紹了天然氣調價的背景等。
反漲派的幾位消費者代表對漲價理由、依據以及儀表收費計算方式等提出質疑。甘肅勇盛律師事務所張笑妤、甘肅省化工機械廠牛建新、臨夏路街道繡河沿社區(qū)韻興宏等3名代表明確表示反對漲價。理由首先是蘭州市民實際收入在全國排倒數,氣價上調增加了生活壓力;其次,氣表的產權應屬于經營者,是其經營行為的必備工具,猶如賣菜者需要秤、出租車需要計費器一樣,況且,當時繳的初裝費里早已包含氣表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另外,蘭州市財政局劉青蘭反對調價方案,認為調價幅度偏高。
緊接著,從漲派的代表發(fā)言。蘭州市消費者協會房青州、蘭州市人大辦公廳余繼東等7名代表表示,同意按第一套方案每立方氣漲0.25元。理由是天然氣屬于稀缺資源,國家漲了甘肅只能跟漲,但把氣表費用攤在消費者頭上的做法不妥當,建議政府、企業(yè)、消費者三方來承擔。
贊成按第二套方案漲價的只有經營方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的楊紅心、王克新兩名代表。他們強調,企業(yè)運轉多年,多種設施急需更換,不漲價則帶來企業(yè)虧損和安全隱患,影響蘭州未來管網規(guī)劃和企業(yè)發(fā)展。
到底漲多少漲0.25元還是0.43元成“選擇題”
經過依次發(fā)言,同意漲價的意見占了“上風”。在此前提下,此次聽證會很快便成為了一道到底漲0.25元還是漲0.43元的“選擇題”。
張笑妤說,有關部門早已擬定了兩套漲價方案,意味著我們只能在漲0.25元、還是漲0.43元(包含氣表費0.18)之間做選擇題,如此安排有違程序。
在闡述了各自在參加聽證會前所做的民意調查后,房青州、徐玉萍等多位消費者聽證代表紛紛表示:如果天然氣價非漲不可,那么就“原則同意”第一套方案,順價上漲0.25元,但第二套方案難以接受。
-最新變化
壁掛爐采暖執(zhí)行民用氣價
使用天然氣壁掛爐的燃氣費用是否享受優(yōu)惠也是很多市民關心的問題,蘭州市目前共有壁掛爐用戶46872戶。省發(fā)改委有關人士表示,為體現資源優(yōu)化配置,抑制過度需求,今后將居民壁掛爐用氣價格適當提高一些,鼓勵用戶采取集中供暖方式,因此在本次調價方案中,將居民壁掛爐用戶統一歸并到居民用氣用戶,執(zhí)行居民用氣價格。
另外,為確保困難群體不因天然氣漲價影響生活,蘭州市在統一調整低保補助時,將充分考慮居民天然氣價格對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影響,統籌考慮補貼問題。
-發(fā)言實錄
13代表“庭辯”四大觀點碰撞
在當日的聽證會上,觀點基本分成了四類,一類代表同意第一種漲價方案,這類代表共7人。第二類是堅決反對漲價,這類代表共3人。第三類代表同意第二套方案,主要是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的2名代表。還有1名代表,認為聽證會提出的兩種方案調價都偏高。
7名代表同意第一套方案
房青州(蘭州市消費者協會):漲價是必然趨勢,但今年的物價上漲已成常態(tài)化。他呼吁政府和有關部門加大價格調控,及時密切關注物價上漲百姓情緒。加大對低保戶、下崗職工等低收入人群的補貼。對居民提前購氣沒用完的氣不應該在調價后收取差價。
徐玉萍(城關區(qū)東崗西路平涼路社區(qū)):作為一名政府工作人員,我同意按第一種方案執(zhí)行,即每立方米氣上調0.25元,但我是一名社區(qū)的工作人員,在這里我代表社區(qū)的困難群體,希望政府對困難群體補貼予以盡快落實,不要讓他們遙遙無期地等待,企業(yè)應向管理和節(jié)能要效益,而不是一味地漲價。
她反對第二種方案,“這和賣菜需要自備秤、出租車需自備計價器一樣,屬于經營工具,沒有理由也沒有必要將這部分成本加到消費者頭上”。
王建國(甘肅豪仁律師事務所):天然氣漲價符合市場規(guī)律,要尊重企業(yè)的市場主導地位,贊同第一種方案。他最后表示,凡國家上游調整氣價,在不增加額外成本的前提下,沒有必要再進行聽證。
馬斌強(蘭州斌強圖書有限公司):
天然氣漲價后,下崗職工負擔將更重。希望妥善安排下崗職工等低收入人群的補貼問題。
王秋紅(西北師范大學):
國家發(fā)改委上調氣價,企業(yè)順漲符合國家能源政策。但第二個方案中天然氣表分攤到用戶身上不合理,按照用氣量來看,這樣分攤對用氣量大的用戶不公平!拔倚氯胱〉姆孔,你讓我為10年后需更換的天然氣表從現在開始埋單也講不通!
王秋紅也贊同以后國家上調天然氣出廠價可順調,不必再召開聽證會。
余繼東(蘭州市人大辦公廳):
“贊同第一種方案,贊同不再聽證!彼陌l(fā)言就一句話,是全場代表中發(fā)言最短的代表。
馬濟利(城關區(qū)周家拐子社區(qū)):
作為一名教育系統的退休職工,馬濟利代表了部分退休職工的想法。他走訪的22戶退休職工家庭中有18戶支持天然氣漲價第一種方案,3戶表示無所謂,只有一戶反對。
對于天然氣表費用,他認為應由蘭州市政府統籌解決。作為一種清潔能源,政府應該從節(jié)能減排的經費中抽出一部分用于天然氣表的改造等方面!罢⊥度脍A得大民生”,他認為由政府財政支持的另一個原因是居民每買一立方米氣就要給政府上0.24元的稅,而50萬戶天然氣用戶每年給政府上的稅也不少。
他還建議:由于小區(qū)內的私家車越來越多,很容易出現車輛撞損燃氣管道的事故,所以調價之后天然氣公司應加強服務和安全管理。
3名代表反對氣價上漲
張笑妤(甘肅勇盛律師事務所):
對聽證程序和成本監(jiān)審提出質疑。作為一名律師,她不同意這兩種調價方案。理由是天然氣銷售成本的監(jiān)審有瑕疵。天然氣作為一種關系民生的特殊商品,監(jiān)審成本的調查卻依據社會中介來做,體現了政府公權力的缺失,因此調價成本應該受到質疑。
此外,本次價格聽證會不符合有關價格聽證制度。不是論證該不該漲、漲多少的問題,而是直接設置了兩種方案,已經設定了漲價基調!拔覀冎荒軓闹羞x擇漲多少,這有些違背聽證會的初衷!
韻興宏(蘭州市城關區(qū)臨夏路街道繡河沿社區(qū)):
“堅決不同意漲價。”他認為,我省屬于西部落后省份,在第二輪西部大開發(fā)中有一些涉及民生的補貼政策,蘭州市政府應該申請財政補貼用于民生問題。而蘭州市大多數職工工資收入水平低,如公益性崗位的綜治員每月工資僅為620元,因此不同意漲價。
牛建新(甘肅省化工機械廠):
“即使不漲價燃化集團還有利潤空間。”他認為,天然氣公司沒有透明公開天然氣的實際成本。監(jiān)審核算不能令人信服。他列舉了2007、2008、 2009年燃氣職工月均工資分別為1988.16元、 2522.25元、3193.12元。他認為監(jiān)審單位提供的數據顯示,在上游天然氣價上漲的情況下,按天然氣1.45元/立方米的銷售價格來核算,燃氣集團還有利潤空間,不應該漲價。
2名代表贊成第二套方案
楊紅心(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
作為經營方代表,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楊紅心在發(fā)言中首先表示,其實自己也不愿意調價,但此次調價是國家調高天然氣出廠價的前提下進行的,“這是一個被動的申請”。
楊紅心隨后闡述了自今年6月起,因上游天然氣出廠價的抬高,而蘭州天然氣價調整期間公司的虧損情況。而且目前,蘭州市現有的大部分輸配燃氣管網是原有的煤制氣管網,歷經了20個年頭,面臨著管網的更新改造,同時面對天然氣用戶“井噴”式需求的增長,現有的管網資源已無法滿足城市的供氣需求。而且天然氣屬于危險品,管道等維修非常重要,因此漲價也是為了杜絕安全隱患和維持企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王克新(蘭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代表):
“支持第二套漲價方案!彼J為,與全國省會城市天然氣價格上調的幅度對比,蘭州天然氣價上調幅度偏低。
1名代表提出“第三”方案
劉青蘭(蘭州市財政局):“建議每立方米上調0.23元。”作為政府推薦的代表,她認為兩種方案都偏高。建議對氣價只進行順漲,即每立方米上調0.23元,上調為1.68元/立方米。
劉青蘭認為,從國家能源的角度考慮,天然氣漲價勢在必行。她認為第一種方案當中除了在國家發(fā)改委調價的基礎上順調0.23元外,還增加了0.02元的“損耗”費,她建議只進行順調不增加“損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