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燃氣加氣站缺斤短兩,湖北武漢黃陂居民陳宏加氣前先稱了罐子的重量,加完氣后再一稱,果然不夠。 3月7日,他來到魯臺工商所,投訴他加氣的利民燃氣有限公司液化氣站,說煤氣罐中灌的氣不是商家說的15kg,而是13kg。 對此,該處管理員馬某狡辯稱,一般居民家中用的煤氣罐標重為16kg,但使用年限久的液化氣瓶上有油漬和殘留,會增加重量。加氣站按罐子加燃氣一起31kg的標準進行加罐,所以會有誤差。 執法人員指出,加罐天然氣前,商家沒有明示具體操作手法,也沒有進行空罐抽殘等工作,其行為是缺斤短兩。經調解,該加氣站雙倍退補陳先生加氣費70元,并按工商部門要求進行限時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