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鍋爐房管理制度
一 崗位責任制
按鍋爐人員配備,分別規定班組長、司爐工、維修工、油料入庫檢查人員、水質化驗人員等崗位職責范圍內的任務和要求。
1.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① 嚴格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正確填寫運行記錄;
②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崗位(不脫崗、不串崗),上班前四個小時之內和當班時不能飲酒,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③ 發現鍋爐油氣管道閥門,各種報警設施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負責人;
④ 對任何危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應拒絕運行;
⑤ 配合鍋爐設備的維修工作。經常保持鍋爐設備和鍋爐房內外清潔,做到文明生產;;
⑥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2. 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① 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制度,定時進行巡回檢查,并做好記錄;
② 做好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其安全經濟運行;
③ 根據設備維修計劃和鍋爐設備情況,積極做好維修準備工作;
④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3. 水處理化驗員崗位責任制
① 認真執行水質管理制度,定時進行水質分析,保證鍋爐的給水,爐水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② 做好水處理設備的運行和水質化驗記錄,努力降低消耗;
③ 保證分析用溶液、試劑等的準確性;
④ 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⑤ 遵守勞動紀律,保持化驗和工作間清潔衛生;
⑥ 努力學習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二. 鍋爐安全操作規程
1. 啟爐前準備
①檢查燃氣壓力是否正常,不要過高或過低,打開燃氣的供給節門;
② 檢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則打開放氣閥,直至上水為止。打開上水系統的各個節門(包括水泵前后及鍋爐的上水節門);
③ 檢查水位計,水位應在正常位置,水位計器、水位色塞需處在打開位置,杜絕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動上水;
④ 檢查壓力管道上的閥門,必須打開,煙道上的擋風板必須全部開啟;
⑤ 檢查控制柜上的各個旋鈕均處于正常位置;
⑥ 檢查蒸汽鍋爐出水閥應處于關閉狀態,熱水鍋爐循環水泵出氣閥也應是關閉狀態;
⑦ 檢查軟化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制造出的軟水的各種指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2. 啟爐運行
⑴打開總電源;
⑵啟動循環泵;
⑶緩慢開啟循環泵出口閥;
⑷啟動燃燒器;
⑸15分鐘后““負荷大火/小火”位色鈕旋至“大火””
⑹“燃燒器控制”旋鈕旋至“自動”。
3. 正常停爐:熱水鍋爐
A 正常停爐:
①“負荷大火/小火”旋鈕旋至“小火”;
②關閉燃燒器;
③ 關閉燃料供給閥;
④ 閉煙道擋板
⑤ 鍋爐出水溫降至50℃后,關閉循環泵出口閥。
⑥ 停止循環泵
B 緊急停爐
①關閉鍋爐進出口閥門;
②打開緊急排放閥和緊急補水閥;
③關閉總電源開關;
④通知上級領導;
三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應提前20分鐘到崗,并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 接班人應向交班人詢問,查看設備的運轉及操作情況,并認真堅持鍋爐設備是否完好,電源、水、氣管路,鍋爐輔助設備(包括水處理設備,化驗儀器)是否完好及安全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3、 交接班時要交接工具,交接各項運行記錄,交班人必須按要求項目認真、準確、真實填寫交接記錄,記錄本要保持干凈、整齊、無缺;
4、 按要求交接班后,要履行簽字手續,接班人員如發現有違章和故障及不符合規定時,有權拒絕簽字、接班,并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解決問題后,再進行交接班工作;
5、 若接班人員沒到崗,沒有飲酒跡象,精神疲憊時,交班人員拒絕交班并及時報告主管進行處理。
四、巡回檢查制度
1、 檢查內容:設備運行情況(包括天然氣調壓站設備)儀表指示數字,管道及閥門是否跑、冒、滴、漏,閥門開度位置是否有變化,所需潤滑油的油位,軸承溫度,電機溫度及其它異常現象,及時發現及時處理上報。
2、 每兩小時化驗一次軟化水硬度,軟水箱水硬度,鍋爐水質每四小時做一次氯,爐水堿度,將結果通報司爐人員監督其加強排污;
3、 每四小時化驗一次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裝置;
4、 水質人員應了解所操作鍋爐的結構,掌握所操作水處理設備的原理,構造流程,水質化驗原理和操作方法,并能指導停爐后的保養工作;
5、 對化學藥品要保管好,尤其是有毒藥品要設專人保管,加鎖,以防發生其它問題,對化驗儀器設備要做好定期檢驗,維護保養;
6、 搞好化驗室清潔,各種藥品工具擺放整齊,做到文明生產;
7、 認真填寫好交接班、巡回檢查及化驗記錄。
五、運行記錄制度
1、 鍋爐房應有以下記錄:
① 鍋爐及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② 交接班記錄;
③ 水處理設備運行及水質化驗記錄;
④ 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⑤ 單位主管領導和鍋爐房管理人員的檢查記錄;
⑥ 事故記錄;
⑦ 外來人員登記表。
2、 運行人員應準時、真實的填寫運行記錄,并經司爐班長檢查認可,鍋爐房管理人員應對運行記錄定期檢查分析,各項記錄應保存五年以上。
六、清潔衛生制度
1、 鍋爐房設備、環境應做到清潔明亮,工具、備品、備件應做到擺放整齊;
2、 明確劃分鍋爐房設備,內外環境衛生區的責任區域,做到定時定人清掃整理;
3、 規定廢渣、廢水、廢油的處理要求。
七. 安全保衛制度
1、 嚴格執行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2、 明確規定鍋爐安全生產的具體要求,措施,必要的安全用具,勞保用品;
3、 明確規定鍋爐房為安全重地,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其他人員進入時應經允許后辦理登記手續;
4、 對鍋爐房內的設施,非鍋爐房當班人員不得動用;
5、 無證的司爐工、水質化驗員不得獨立操作鍋爐及及水處理、水質分析;
6、 加強電器、線路和照明設施,油路與氣路的安全防護;
7、 加強鍋爐消防設施的管理,落實定期檢查人員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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